国有土地证可办理过户吗 ?
2024-07-01国家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下放给纳税人,纳税人虽无土地所有权,但是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就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网友咨询: 国有土地证可办理过户吗 ? 内蒙古金翼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证能否过户,有两种情况: 1.若国有土地系划拨性质的,不能直接过户,需要先改变土地性质; 2.若国有土地系出让性质的,能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只有国有出让可以办理过户,划拨不能办理过户,只有转变土地性质才可以办理。 内蒙古金翼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解析: 划拨土
公司未依法办理减资手续,股东应否承担责任?
2024-07-01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交往的信用基础之一,交易相对方通常会通过注册资本额判断公司的资信状况,公司股东负有全面履行出资及确保资本维持的义务。 网友咨询: 公司未依法办理减资手续,股东应否承担责任? 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李欣芮律师解答: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通过一定的程序对注册资本进行削减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资本运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之规定,减资需要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1)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 (3)向债权人通知或者公告; (4)提前清偿债务或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哪些材料?
2024-07-01房屋过户是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房屋买卖中很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生活中,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呢?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哪些材料?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
拆迁房产权证未办理下来能更名吗?
2024-06-29拆迁是永恒的热门,没轮到的在等,轮到了的在吵。今日拆迁话题:拆迁房产权证未办理下来能更名吗? 网友咨询: 拆迁房产权证未办理下来能更名吗?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拆迁房没下来不可以更改名字。 当事人未取得安置房的完整所有权,是不能办理房产证更名的,房屋管理部门不会受理更名申请。拆迁还房是针对拆迁户的,办的证一定在拆迁户名下。如果是家里的直系亲属,在办证之前,房产证是可以加上名字,但房产证上一定要有拆迁户的名字。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2024-06-29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虽然房产公证不是交易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但是房产经过公证过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宋芸芸律师解答: 房产公证具有以下作用: 1、客观记录。公证机关会对买卖、赠与等交易事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记录,防止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在后期对交易的内容有争议。 2、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防止他人侵权。在房屋转移过程中
怎么办理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024-06-28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继承、分家析产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具体怎么办理呢? 网友咨询: 怎么办理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北京市义博律师事务所王金印律师解答: 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A、依法继承要提交材料; B、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C、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
法院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2024-06-28离婚证是离婚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证件。离婚判决书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后作出的法律文书;同样,调解书是经过法院组织调解后作出的法律文书。需要知道的是,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不需要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在再婚的时候,出示离婚判决书就可以重新登记结婚了。 但需要注意看法院出具的文书是否已经生效,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如果双方都没有上诉,那么
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效吗?
2024-06-26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抵押,以取得相应的贷款,而抵押物有很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房屋,用房屋进行抵押时要签订抵押合同,那么假冒别人办房屋抵押登记违有效吗 ? 网友咨询: 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效吗? 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阎虹律师解答: 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是无效的,这不仅是无效的还是违法的。被冒名顶替的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抵押登记,如果抵押合同也是冒签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然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假冒他人的“冒名行为”的法律效力,法
租房未到期被迫搬离,房东应如何赔偿?
2024-06-26未到期租房合同被迫搬离,房东的赔偿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是在合同当事人一开始订立合同的时候便可以约定明确。 网友咨询: 租房未到期被迫搬离,房东应如何赔偿?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王宇豪律师解答: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客被迫搬走,应当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房东提前解除合同,租客没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由此给租客造成的损失,房东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对合同违约金,可以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不过要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