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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那么,如何划分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 一、如何划分运输合同? (一)以运输的对象为标准,可将运输合同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前者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从起点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的合同;而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所交运的货物从起点运送到约定目的地的合同。《民法典》所采取的主要是这一种分类。 (二)以运输工具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拒不履行的债务人可以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中,限制其高消费活动以及向社会公众披露其信用值。失信黑名单制度目的在于惩戒不诚信的人,那么如果债务人已经还完欠款,应当如何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网友咨询: 被强制执行钱还完了还用去法院吗,怎么消除被执行人? 浙江远策律师事务所严艳滢律师解答: 债务人履行完毕债务后,想要解除限制措施的,应当去人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措施、撤销失信黑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诉讼时效是指经过一定期间后,权利不再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沦为自然之债,债务人获得时效经过抗辩的制度。但是并非所有的权利都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应当如何确定呢? 网友咨询: 一朋友和一家汽车销售签定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对方给其上户和购买保险费,并支付相关费用,但是买方并没有按约履行合同,这事就不了了之,四年以后,朋友想起诉要回这笔款,请问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江苏隽鸣律师事务所蒋芳律师解答: 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因此
目前,我国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受害者可以要求该艺术家以及展馆停止展览传播该作品,并进行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受害人收到的损失,包括精神方面的损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
特斯拉因欺诈消费者被判“退一赔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一;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一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一倍的损失。 目前“退一赔一”已经升级为“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网友咨询: 汽车和电动车相撞如何划分责任? 贵州知其律师事务所唐祥律师解答: 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到现场是会进行取证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现场取证?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现场取证?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及后续程序: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2、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3、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
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仍不能确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
在金融借款合同中,一般对偿还借款的期间都有明确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计算借款利息呢? 网友咨询:石某向郑某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石某于3年后还款,年利息为4%。后石某跳槽,薪水大幅度提高,只用了1年就将8万元借款还给石某,同时支付了1年的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计算利息是否以实际借款时间为准?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世界律师解答: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是否经贷款人同意及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其次,当事人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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