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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要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要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相关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医疗事故能申请延迟诉讼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能申请延迟诉讼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涉嫌医疗事故的案件,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的。《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医疗纠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该怎么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该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河南周口,女子到当地医院分娩,分娩前无异常,分娩过程中,却意外难产。医生随后未建议女子顺转剖,未进行沟通签字,未进行阴道侧切,直接将孩子“硬拉”了出来,结果导致孩子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进行鉴定,鉴定费应该由哪方缴纳? 一、发生医疗事故进行鉴定,鉴定费应该由哪方缴纳? 鉴定后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那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可以自己确定吗? 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可以自己确定吗?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不可以自己确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专家鉴定组的产生与构成,具体如下所述: 专家鉴定组的产生方法是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其专家库中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其程序要求有: 1、当事人抽取前,医学会应告知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的姓名、专业、技术职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医院能否追偿?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是: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或者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双方。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进行鉴定,看看医疗事故是不是真的存在、医疗事故的起因、医疗事故带来什么后果等等。鉴定是具有事实根据跟法律效力,它也能够帮助人弄清事实或是还人清白,非常的关键。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医院每天都会接诊很多病人,有时医院会出现一些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那么,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后报告有时限吗?时限是多久? 一、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后报告有时限吗?时限是多久?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后报告有时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最为严重,四级相对较轻。那么,四级医疗事故怎么认定?如何赔偿?一起来看看吧! 一、四级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二)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三)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四)拔除健康恒牙; (五)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六)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七)非解剖变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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