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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欠钱不还的现象随处可见,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就会很苦恼,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引发的纠纷也真不少。遇到这样老赖,就要起诉讨债,那么欠钱不还怎么通过诉讼解决,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欠钱不还怎么通过诉讼解决,如何维权? 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答: 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
姓名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更是如此,一些品牌之所以成为老字号,与其名称深入人心有着密不可分,因此华鑫峰建议各位创业者在注册公司之前最好先拟好一个好名字。那么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什么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什么程序?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苏兴坚律师解答: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需要的申请材料有: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据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有外遇是否能判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
可以证明外遇的证据 以下是司法实践中被法庭认可的四类证据: 1、跟外遇相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2、过错方的保证书; 3、跟外遇相关的照片; 4、跟外遇相关的录音录像。 外遇证据如何收集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此类证据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
单方面离婚如果对方不离的话,那么就只有走诉讼的程序才会要快一些。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那么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是最快速的,单方面离婚如何快速办理? 网友咨询: 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是最快速的,单方面离婚如何快速办理?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杨红霞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诉讼离婚最
房地产价格评估,也叫房地产估价,是为了特定目的(购买、投资、出售、抵押等)对特定的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格或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了解评价方法,对分析价值,知道投资等有比较重要的意义。那么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邓小琳律师解答: 房地产价格的评估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
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 网友询问: 什么是帮助犯,帮助犯会怎么进行判刑? 安徽许和平律师事务所陈柯律师解答: 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 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助的故意,共犯从属性说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
网络已经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犯罪的温床,在司法实践中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有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侵权等,打击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那么网上诈骗案一般判多少年呢?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有时候我们在借给别人钱时,金额较大的不仅会签订借款合同,还会签订担保合同,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除了用物做担保,还可能会让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等提供担保。那么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怎么规定的?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欠债不还是可以让担保人还的,担保人如果有承诺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将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
租房是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房屋交易形式,通过房屋出租,承租者可以获得一段时间的房屋使用权,而出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然而房屋出租少不了拟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怎么写,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仁藏律师解答: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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