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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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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劳动者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如果双方就离职事项协商一致,那么劳动者可以就协商好的事宜进行离职。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通知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保偿金是否需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双倍保偿金?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会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如果事后再次约定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有效呢? 网友咨询: 本来与公司约定是两个月的试用期,但是第二个月结束后,又说延长一个月,请问可以吗? 辽宁湘辉律师事务所王彦宏律师解答: 同一连续的劳动关系中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首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旦确定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因劳动者的工作表现优秀决定提前结束
企业向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时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该约定是否有效?签订协议后,员工是否可以反悔要求企业补差? 网友咨询:我公司提出与员工A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签署协商解除协议约定的补偿金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效?员工是否可以反悔要求补足? 江苏越溪律师事务所史楷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是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达成协议的,但是前提是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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