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话题标签 > 房产

房产 相关话题

TOPIC

离婚房产分配

2024-08-15
一般离婚房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夫妻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同时按竞价的房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

再婚房产

2024-08-15
再婚房产归属 第一,婚前各方都有房产的,则再婚后房产仍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已经取得房产证)。 第二,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再婚前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则此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的剩余房款系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 第三,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房款,其余房款为银行贷款,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则此房屋是否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确定,要看一方再婚前支付了多少房款?所占比例是多大?若是大部分房款都已经支付,基于公平的考虑,可能会认定是婚前个人的房产,这还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 再婚房产分割 (一)双方对夫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8-15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在实践中,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

再婚婚前房产

2024-08-15
再婚前房产归属 1、再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再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3、再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4、再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一方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
二婚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一)再婚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二)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日益飙升,房子又是普通家庭中最重要的财产,所以在离婚时,都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然而,婚前买房,也可能都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那么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怎么分配婚前购买的房产? 网友咨询: 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怎么分配婚前购买的房产?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一方所有房产,婚后未变更为夫妻共有的,离婚时仍为一方财产; (二)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对自己子女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实践中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那么不同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分配房产? 网友咨询: 不同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分配房产?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 不同类型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 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 婚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那么房产遗嘱公证怎么办理,如何办理房产遗嘱公证? 网友咨询: 房产遗嘱公证怎么办理,如何办理房产遗嘱公证? 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律师解答: 房产遗嘱公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符合申办要

老人再婚房产

2024-08-14
老人再婚个人房产如何处理 老年人再婚时对于自己一方名下的房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众多再婚者及子女考虑的问题。在婚前房产在结婚登记前属于一方财产,在结婚登记后仍然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缔结婚姻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延续不会改变该房产的性质,如果想要改变房产的归属需要双方书面约定。 但是,在该房产的所有人去世后,该房产成为遗产,那么再婚的配偶就享有继承的权利,因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要改变这种法律后果,房产所有人在生前可以立遗嘱或赠与他人。 老人再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