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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可能是我们人生当中最大的消费,如果您打算买房,一定要提前了解房产方面的知识,如果我们选购的是二手房,那么就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从来没有这方面经验的我们很可能就会手忙脚乱。 网友咨询: 我要卖一套六十平方的房子,名字是我一个人的,交完了全款,现在准备卖给朋友,需要到什么地方办理过户手续?带上什么证件?要交哪些税,是买家交还是卖家交?房产证是否满五年税率分别是多少,是按房屋成交价算吗?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杨天隆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网友咨询: 8月25日起至案发期间,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某采石场承包经营者被告人张某,为开采石矿,在未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进行挖山毁林,造成涉案林地被毁坏并改变用途。 经鉴定,该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65.43亩,林地森林类型为重点公益林,林种为水土保持林,地类为一般灌木林。 2021年4月7日,张某到宜春市袁州区森林公
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 网友咨询: 如何注销已经注册好的公司? 我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货运公司,现在想注销不要了,请为该如何操作?再说,如果不注销的话(以后不用这公司了),会对我本人有什么影响吗? 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隋丽律师解答: 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
第一种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后,向法院主动求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此时你就可以高高兴兴去领钱了,但是这种情形发生概率非常低。第二种是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和措施帮助你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一旦查到财产线索就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网友认为: 宁可倒搭钱,也要抓住他!我已经申请悬赏公告了!只要举报他打工的地址协助法院拘留他,就给举报人5000,拘留后还跑,就接着悬赏抓他,第二次给举报人10000,我就看看法院能容忍他跑几次才能让我自诉他拒执罪。 那要是这样,所有人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员工外调或者借调的情况,员工借调是指用人单位将员工调到另外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借调员工的劳动关系一般还是在原单位,那么,外协人员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员工外调发生工伤,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解答: 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借调员工时,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由原单位承担工作责任,但原单位和借调单位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4日,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民警刘某及辅警杨某等人在槐南镇西华街道某路段,开展日常交通纠违行动。当晚20时许,罗某饮酒后驾车途经该路段时,被正在现场执勤的辅警杨某拦停。 杨某对罗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便示意罗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罗某不仅未听从指令,反而驾车继续前行,并将已探身进入车内欲控制车辆的辅警杨某
需要先调查核实被告有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再决定是否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如果被告仅仅只有一套房产,也查不到被告的其他财产,此时我们就需要考虑轮候查封了,否则执行阶段就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动局面。 网友认为: 如果我们此时进行保全,一旦首轮查封被解除,我们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就自动生效,此时就能有效防止被告恶意转移该房产。 同时我们还要考虑首轮查封的保全标的或者执行标的有多大,查封的房产价值有多大,如果已查封的房产价值远高于保全标的,我们对该财产再进行保全,虽然是轮候查封,但在首封法院处分后还剩余款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那么,单位强迫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该怎么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劳动合同的续订都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解答: 劳动者可以像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无效,要求单位办理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手续。 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而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股票,这个股票有可能会在一个时期之后又发现一个新的,但股票发行并不是公司可以随意进行的要满足一定条件,那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周卡方律师解答: 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一些车主认为只要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一切都由保险公司赔付。其实不然,并不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都要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也有一些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那么,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拒绝赔偿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妈是6月份出的车祸,肇事司机全责,他的车买的全保,我妈妈去做的伤残鉴定,是十级伤残,经过事故科调解,肇事司机和我妈妈已达成赔款协议,现在保险公司不付赔偿款,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在开庭前,保险公司要求再次做伤残鉴定,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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