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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死亡的。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那么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什么流程? 网友咨询: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什么流程?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陈光慧律师解答: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一的哥因强行变道在斑马线停车接客被指责后,竟撞翻了指责他的骑手,很明显在本事件中的哥存在挑事报复的嫌疑,应该承担责任是无可厚非的。 再者出租车司机是在吸烟的时候开车,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对其进行罚款,若是骑手受伤严重,还应当承担对骑手的损害赔偿。 但是作为骑手指责的哥的时候用语不能不文明,不能存在故意挑衅,否则双方都应该对这起事故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
一、医疗事故致残如何赔偿标准 1.医疗机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患者残疾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3.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用具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
一、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
一、如何收集民间借贷争议案的证据材料 收集民间借贷争议案的证据材料如下: 1.民间借贷合同、借条等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 2.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3.贷款人催还借款人,借款人承认存在未清偿借款的录音录像; 4.证人证言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民间借贷诉效时间多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但是,商品房降价后,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网友咨询:买房差不多半年时间已经还房贷两个月了,房子突然降价了,我怎么维权呢? 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房子属于商品,商品房的价格是市场所决定的,你买他
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行为说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殊为不妥。那么,如何免除债务,免除债务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叶晓建律师解答: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那么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网友咨询: 发生追尾事故后,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任丽丽律师解答: 1、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 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如何有效延长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市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担保期限是多久? 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潘尧律师解答: 有效延长担保期限需要双方协定,同意延长之后方可进行公证。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
我金融出身,劝你们买保险不要买万能险,就是因为万能所以各项保额都低,保费相对较高,针对性的分开买。我自己和家人买了意外险、重疾险、分红险,分红险中还买了中长期和终身型两种,买的全部都是平安,人在国外每年依旧在缴费,买之前按照家庭收入水平估算好交费几年,买了就不要去退了,退保损失太大。 你们帮我算一下我儿子的平安智能星吗?当初也是不太懂的时候买的。买的万能险。一年交五千,交十五年。重疾好像是十二万。现在才搞懂就算交满了如果想要重疾继续生效就会每年从万能账户里面扣除一定的费用来继续它的重疾保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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