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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工作之中,可能会对工作时间、加班时间的规定格外关注,到底什么时候算是加班时间,什么时候又是正常上班时间呢?那么,员工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中要如何认定,加班时间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劳动法对加班时间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郑凤贞律师解答: 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三是在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不签劳动合同辞职如何办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索要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到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的双倍工资赔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应当订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 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一、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办 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处理: 1.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公司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如果属于违法辞退,要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3.如果不签约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每月要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但以十一个月为限。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通过下列凭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考勤记录;
当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当事人就要及时进行报警处理。那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电话后,就需要对现场进行个调查,然后确定双方的责任,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划分不服如何处理,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划分不服如何处理,该怎么办? 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答: 1、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方会在30日内给你答复。因为交警只是划分责任,不是行政行为,无法说向法院起诉交警,切记、无法起诉交警。 2
最近国家出台的房产证换不动产证的政策想必引起很多人的重视,那么不动产证该如何登记呢?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16年底购置的二手新房,正好赶上最后一批办房产证的。房东建的两栋新房,房产证,水电开户全是房东一个人名下。我购买的时候是直接房产证过户的。现在打算装修。房东说要我们去换不动产权证还要交5000块钱。当时买房的时候只过户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什么的没有过户。房产证如何换不动产权证? 天津东法律师事务所张天罡律师解答: 办理的流程是权利人提出申请、到指定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有关部门
说起车险的种类,相信,很多老司机多多少少能说出很多种险种,比如说车辆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等,相应的也对其作用或者说是保险责任多少了解,比如说车辆损失险是陪自己的车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是陪对方的。那么交通事故车损赔偿如何算,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如何算,怎么处理? 内蒙古赤玉律师事务所于鹏飞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车损涉及到的赔偿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那么撞人后逃逸受害人如何受偿,情节加重犯其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我父亲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撞完后我父亲就晕过去了,当时由于路边没人,司机逃逸了。请问撞人后逃逸受害人如何受偿,情节加重犯其条件是什么?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蔡云婷律师解答: 你父亲被人撞伤,司机逃逸,如果你们能知道是哪辆机动车造成你父亲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在逐年递增,法院诉讼的离婚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受市场影响,房产不断增值,这使得房产分割成为了离婚纠纷中争议的焦点之一。那么,离婚纠纷中,房产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 离婚纠纷中,房产如何分割?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答: 在离婚纠纷中,对于房产的分割,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说:1.婚前一人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如果无特殊情形的,一般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产权归登记方所有。 如果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等特殊原因,才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产权归夫妻双方所有,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那么,合伙企业如何清算,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我与同事三人合伙办厂,经营一年亏损较多,无法再干。甲入股7万,占股份50%,乙投资设备占30%,丙入股2万占20%,现厂子评估还有资产7万元如何分配,合伙企业如何清算?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颜亚辉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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