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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会规定相应的试用期,借此来看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标准。如果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想要解雇员工,需要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证明劳动者试用不合格才可以。那么新员工入职后,企业怎么证明试用期员工不合格? 网友咨询: 新员工入职后,企业怎么证明试用期员工不合格? 黑龙江姜笑雨律师事务所马汉锋律师解答: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
一、公司入职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的入职协议只要是劳动者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它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司入职协议内容包括什么 1.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及需要完成的岗位任务和要求。 2.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一、公司入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协议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协议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
一、签完入职合同什么时候上班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入职合同,实际上就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一旦合同被双方签署,劳动者就可以开始上班了。 2.然而,具体的上班时间可能会因公司的内部规定或实际工作需要而有所调整。 3.有些公司可能会要求劳动者在签署合同后进行一段时间的入职培训,或等待岗位空缺,才能正式开始工作。 因此,在签完入职合同后,劳动者应咨询用人单位的具体安排,了解确切的上班时间。 二、入职合同的签订期限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
一、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入职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1.虽然入职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双方之间的约定,但它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所应具备的必备条款和法律效力。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要素,而入职协议往往只涉及一些简单的入职事项,无法全面涵盖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因此,入职协议不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应包含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即可申请休年假。 网友咨询: 我们公司一个员工刚刚入职半年,但是这名员工工龄有五年,现在向公司申请休年休假,法律规定说要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年休假,想问一下这个满一年是指的工龄还是在我们公司的工作时间?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石柏秋律师解答:员工享受年休假需要工作满一年以上,但工作满一年以上是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需
休年假是要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不然将可能享受不到休年假的待遇。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越长,那么将享受的年假的期限越长,有许多关于年假的问题。那么入职多久可以休年假呢? 网友询问: 入职多久有年假,不休年假违法吗? 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衣龙飞律师解答: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我开始公司上班,至今公司一直没有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要申请离职,但公司要求我补签以前的合同,然后才允许我离职。我可以拒绝补签合同,要求赔偿吗? 编辑搜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是可以拒绝补签合同,并且要求赔偿的。工作至今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公司的过错。员工到单位工作,约定试用期的,需要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后,单位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
网友咨询: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满3个月,但一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我入职的时候说是我领导聘请我做他的运营助理,不是公司请。但我入职以来每天都打卡,也有工资条。现在 ,领导要解雇我,我这样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根据现有证据基本可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你入职以来没有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打卡记录以及工资条,是足以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并不像领导说的那样是他自己请你做助理,而是公司请。如果不是公司请
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广义地说,构成一个企业竞争优势的任何机密的商业信息都可以被认为是商业秘密。除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这些信息都将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那么员工入职新公司,商业秘密受侵犯该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金某、徐某、姚某、孙某、王某五人原系北京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分别担任公司球场部经理、大客户部经理、财务部球场对账助理、客服组长等职务,五人与某公司分别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合同》或《知识产权保护协议》。2019年至2020年7月期间先后从某公司辞职后入职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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