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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依据判决财产及债务,对共同财产,可以判决双方各分一半,而夫妻的家庭债务,要判决由共同财产优先偿还,不足部分再用个人财产承担。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共有应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条件得到满足?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共有应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条件得到满足? 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李菁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财产共有应满足的条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
起诉离婚的一般条件 起诉离婚就是具备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纠纷的产生,表命夫妻双方之间就自身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产生不同意见。起诉离婚时当事人请求人民发言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 我国离婚就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当双方对离婚的相关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无法继续生活一起,坚持离婚。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对一些限制行为能力人及完全限制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人离婚,就必须适用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一般条件如下:
在诉讼活动中,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是不能参与到案件的审判当中来的。如果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回避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询问: 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刘勇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的规定: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
一般短期徒刑或者是一些不严重的犯罪都是可以判处缓刑的,缓刑也就是缓期执行,这是一种刑法上的处罚措施,我们都知道缓刑的适用对象是指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那么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判缓刑的条件是: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
一、成立投资公司条件是怎样的 1.成立投资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1)至少需要有一个股东,也可以有多个股东共同投资注册公司,必须设立一名监事。 (2)在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并且需要明确核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确保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2.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因此在设立时不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3.需要注意的是,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当区分开来,投资公司的“投资”经营范围指的是该公司
根据国家、省、市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遵照“依法依规、维护权益、分类解决、确保实效”的原则,对没有争议的农村房屋与宅基地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进行注册登记。那么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 2、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
谁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
哪些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低于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因此对于购买者有一定限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
现在,涉外婚姻和涉港澳台婚姻已经是不算新鲜了,但闪婚闪离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使得跨国跨境婚姻似乎成了一种“婚姻快餐”。那么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有什么,办理涉外离婚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有什么,办理涉外离婚有哪些条件? 广东金桥百信(三亚)律师事务所王子龙律师解答: 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
离婚如果属于意愿离婚的时候办理的各类事项比较简单。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相关的事项比较严重了,可能有相应的债务纠纷,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纠纷等等。那么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胡长菊律师解答: 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 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3、离婚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害,损害是指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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