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
2024-05-2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用电信网的安全畅通,加强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信设备是指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末端,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上,以无线电为通信手段的电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是指涉及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之间或者不同电信业务的网络之间互联互通的电信设备。第三条 国家对接
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2024-05-28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渣土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产生、运输、倾倒、处置建设工程渣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渣土(以下简称工程渣土),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铺设或拆除、修缮、装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2024-05-28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2024-05-28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的人员(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
2024-05-2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电信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和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以下简称码号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码号资源,是指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第三条 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码号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范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2024-05-27导语: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其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公正评估劳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小明是一名建筑工人,因为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右手受伤无法正常使用。他向雇主提出了工伤赔偿的申请,但雇主却认为小明的伤情并不严重,拒绝承认为工伤。于是,小明决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能力评定应当以劳动者实际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因素进行评估。小明便依据该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2024-05-2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