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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也没事,当然也有出过事,我建议你没有足够的心理素质,或者你没有一些朋友,或者对这个行业很了解的一些社会关系的话,我建议你不要去买这个车,你可能会搞不定。我原来就是开这种车子,在街上被武警直接带走。你说怎么办呢,但是你要心里有数,心里没有个b数的话会吓到你。很多时候把你自己都搞蒙了,你都不知道什么情况。当然买卖抵押车的行为这个事情本身并不违法。 网友认为: 一句话就是不要买。如果需要解释的话,不用考虑,百度上大把上当受骗、买车半路被抢回、回家被抢回、开半个月被抢回等等,不要贪便宜,就对了。
寒假工因疫情无法上班的,工资的结算是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来支付。如果企业因此导致停产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疫情防控期间,因手机静音没有按时打卡的,不可以按旷工处理。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相关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者积极与企业协商解除相关的解决办法,企业可以根据单位通过的相关制度给予一定的劳动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那么,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只写女方名字,那婚后属于女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黑龙江华远律师事务所贾月英律师解答: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财产但男方的出资按如下法条处理: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
我决的应该在和后老伴结婚前就跟儿子协商好在一方去世后,别一方可以继续居住到去世,但必须在三方都同意的惰况下,签约为证,这样老人都安心,儿子也放心。良志胜过一切。 为什么不半结婚证,老人结婚一样要合法,不要用那些庸俗低级的想法去衡量一个人,中国式的婚姻就是因为这些想法让那些无论年轻还是年老的人都不敢和不愿结婚。 做人做事要讲良心,如果是我爸爸,我会感谢这样的阿姨,以后她百年归寿会比亲妈妈还要办得风光,因为照顾老人后半生更累,许多心酸,做子女的要懂得感恩,做子女永远做不到像老伴的照顾和关心,有些东
我觉得前一阵有个类似问题,里面很多人也有类似情况,但是作为儿子的都是允许继母住在这个房子里寿终正寝的。反正房子都是你的名字了,你担心什么呢?还有的人甚至那房子是父亲名下的房产,父亲死了主动把房产一大半的钱都给继母了。因为父亲一直都是继母照顾的。这个做人要懂得感恩,如果这个继母是个好的,能照顾好你父亲的生活,也不会玩坏心眼,只求一个安生之所又有什么不对呢? 最近就听说了这样一件事,同事小李大晚上的在群里吐槽,小李说他母亲因病早逝,他父亲在小李二十多岁的时候找了个后老伴,但是父亲呢,几年前也去世了
老年人再婚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有些老年人再婚找到老伴后,由于没有房居住,于是就住在子女名下的房产里。也有些子女为了防止父亲的房子等财产外流,故意将老人的房产办理在自己的名下。 不论怎么说?这两种方式都是让子女对于该财房产有当然所有权。作为老人以及后来结婚的老伴,对于房屋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在老人去世后,该房产子女可以收回,也就是可以要求另一半搬出房屋。 如果对方拒绝搬出,可以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物权保护诉讼。 但是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够和平解决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们都开始重视自己居住的环境,但是不论购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需要缴税的。 网友咨询: 我现在要从卖家那里买一套房子,他们夫妻名下共有3套住房,我买的这一套是满5年的,问我需要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哪几个,这些钱都是我买家出,他一分不出的,要是缴税通过什么手段能少交一部分税款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解答: 根据房子面积、你是否首次购房等情况,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网友咨询: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能否撤销赠与? 山东永禄律师事务所范海华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是可能撤销财产赠与的,赠与合同撤销权要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年内行使。 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
说到房产过户,你会想到什么?也许大多数朋友的回答往往想到的是房产交易。事实上,不仅仅只有房屋出售,还有房屋赠与、房屋继承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网友咨询: 我打算买朋友的一套新房,19年10月份才交房,但是我对过户买卖一窍不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看对方的一些什么证件?,到哪个地方办理?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陈昌杰律师解答: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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