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后还享有继承权吗,怎么实现继承权?
2024-12-23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那么,未成年人犯罪后还享有继承权吗,怎么实现继承权? 网友咨询:未成年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是不丧失继承权?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何竹兰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犯罪后是享有继承权的,未成年虽然犯罪,但不是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不能够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
为什么善意相对人可以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
2024-12-23《民总》中的善意相对人可以选择无权代理人履行“合同债务”,既然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无效,一个无效的合同怎么还会有合同债务?这个合同债务是指缔约过失之债,不是违约之债,违约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合同。民法总则用的是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该条是任意性规定,相对人可以选择要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此时可以按照法律行为有效,参考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执行而已。在代理人无能力履行、无条件履行、债务专属于被代理人自身等情形,这种继续履行不可能实现,只能转为损害赔偿。不过在隐
无权处分合同除了买卖合同以外,都是效力待定的?
2024-12-23最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称《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所说的“处分”和“合同”,仅指处分行为即标的物之物权的转移变更,而不包括负担行为。这样无权处分中的处分就被限定在了侠义的处分行为,而不包括负担行为。 网友认为: 其实重点还是想说,这样好像公平,可是这样判决我心里会发虚,如果我是个法官的话,像怀疑自己的人生一样怀疑这种理论,你操作过类似案例,或者见到过类似案例的判决吗?这电脑可以在市场上其他商家买到的,所以除非是很特殊的特定物,通过其他渠道买不到,才能主张这种实
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2024-12-23说到交通事故大家都不陌生,很多人也知道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相关知识,例如误工费等等,那么,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乘坐公交车出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江苏石湖律师事务所贺洋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
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2024-12-23男女之间有结婚打算时,往往双方的家庭就会开始筹备结婚的事宜,这个时候领取结婚证是一方面的,另一方面很多人还会选择举办婚礼等等,这些费用其实在返还彩礼的时候,往往就是会被扣除的。那么,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男方给过彩礼,没有结婚,后来要返还的时候,金额多于当初支付金额,应该给吗? 重庆鼎圣(大渡口)律师事务所马彦逢律师解答: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裁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2024-12-2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网友咨询:交警大队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唐纯明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
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
2024-12-231.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后怎么处理
2024-12-23根据法律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经无修缮价值,需要立即拆除的房屋。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