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话题标签 > 如何

如何 相关话题

TOPIC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出现债务人赖账跑路,担保人留下为其“背黑锅”,代为清偿债务的现象。一些不懂法的担保人在履行完还款义务后,通常就自认倒霉,不去想任何补救的办法。那么什么是债务追偿权,如何正确行使追偿权?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务追偿权,如何正确行使追偿权? 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王莉荣律师解答: 债务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归还,为了保护保证人的权益而设定的一项权利。 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保证人享有追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登记,怎么注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网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登记,怎么注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何健辉律师解答: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那么,我们该如何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一、如何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区分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关键在于是否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两者的区别是: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间谍罪?怎么处罚? 一、如何认定间谍罪?怎么处罚? 1、行为人实施的间谍行为,必须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为目的,否则,不构成间谍罪。行为人实施的间谍行为必须是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如果行为人虽实施了间谍行为,但是如果这种行为不具有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性质的,则不能按间谍罪论处。 2、要把参加间谍组织的间谍分子同这些组织中的非间谍分子加以区别。所谓非间谍分子,是指间谍组织中未履行参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网友咨询: 正在被羁押,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吴伟律师解答: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1、犯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
所有权保留买卖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买受人未履行完毕合同价款的支付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取回权则是指在所有权保留情形下,买受人有违约行为不支付价款或对买卖标的物作出处分可能损害出卖人利益时,出卖人依法享有从买受人处取回买卖标的物的权利。 网友咨询:所有权保留买卖,买受人在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就将标的物转让,出卖人能将财产取回吗? 黑龙江君明律师事务所张百合律师解答:在所有权保留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在未支付全部价款之前转让标的物的,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出
离婚时对房产如何处理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军人退伍时的复员费以及自主择业费等,会因为夫妻存续时间不同而分割数目有不同。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约定那又另当别论。 婚前单个人租住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的财产购买了,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还是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按遏购买的,但是主要是以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还款的,就还款额度内,在离婚诉讼时可以要求分割,但并非对房产的分割。 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在小孩结婚时赠
离婚如何分房产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这种情况又细分为以下两点: 1、婚前取得产权证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 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