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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办个借贷公司地址 是不能直接注册民间借贷公司的,如果你想私底下做,可以注册成立投资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写的宽泛点,直接去工商局注册就行,不要写民间借贷,否则工商肯定不允许你注册。如果你是想成立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村镇银行,那就需要去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审批,拿到批文后才能去工商局注册,而且注册资本都有底线要求。 二、个人借贷公司如何运行 目前,开展民间借贷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迅猛增长,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如在组织机构形式上,有办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适用范围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2、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方应向买受人履行权利与实物的双重交付,在买受方已取得房屋产权而未实际占有的情况下,其仅仅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有权占有人迁出,法院应作慎重审查。那么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是否为善意,怎么判断? 网友咨询: 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是否为善意,怎么判断? 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闫海燕律师解答: 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的方式是,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 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
一、协议书定金不退如何处理 协议书定金不退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归还,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因订金不退产生的纠纷而向法院起诉的,应在起诉时提交诉状、交付订金的证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或者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到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注意区分订金和定金在此方面的区别。找法网提醒您,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不退 定金和
大家都知道,买房并不是拿到房屋的钥匙就行,还要有房屋所有权才可以的。因此拥有自己的房产证是很多人的愿望,但是,很多人把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概念混淆了。那么,不动产证书如何办理,其与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网友咨询: 不动产证书如何办理,其与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梁胜利律师解答: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流程一般是: 1.统一收件。申请人按照交易、税收、登记部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公布的要件清单,在履行询问、查验等程序并确认可受理后,一次性收取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
一、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如何办 若劳动合同上未注明具体薪资,首先需确认合同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存在特定无效情形,如欺诈、胁迫或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仍有效。 有效但未注明工资的合同被视为有瑕疵,劳动者有权要求更正,并在此基础上若遭受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二、离职不发工资如何维权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且离职后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应首先证明劳动关系和拖欠工资的事实。 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除需支付全额工资外,还应
同居房产如何认定 1、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 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2、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 即使是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同居房产如何分割 同居房产分割只针对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 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
很多大学生一时沉迷游戏、网络赌博等,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于是就借高利贷来满足自己的玩乐需求。但后来才发现借高利贷利息很高,自己根本还不起,结果被放高利贷的人打了。那么,借款人借高利贷还不上被打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我现在读大三,由于同学介绍,我在网上借了3000元网贷。后来才知道利息太高,导致我后期直接还不上了,还被对方讨债时打了。请问,我应该偿还高利息吗?我应该怎么维权?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余海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
现今,我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等,对环境污染问题做出了相关的法文,从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相当的重视。当我们的生活环境遭受污染时,生活质量下降,或遇到类似情况时,作为环境污染赔偿权利人如何获得赔偿,向侵权人索赔的方法有什么? 网友咨询:遭受环境污染如何向侵权人索赔,有什么法律依据?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解答: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可以证明双方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以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那么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怎么赔偿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网友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怎么赔偿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张玉春律师解答: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2、如果没有缴社保,你可以主张单位为你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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