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365法律网 > 话题标签 > 如何

如何 相关话题

TOPIC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那么有遗嘱的遗产如何继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有遗嘱的遗产如何继承,怎么规定的?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答: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可以从设立的方式、条件和范围把握,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设立的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改建(改制)设立和新建(投资) 设立两种。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是改建设立方式,即原有的国有企业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立方式是指国家投资者单独重新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可参照《企业国有资本与
报警处理车祸的程序 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对方车辆无号牌;人员身份不明;驾驶员饮酒;对方逃逸的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
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资格是什么 1、贷款人的年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 年龄较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低的贷款人,贷款的成数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2、贷款房屋套数。 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贷款成数降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3、贷款人如果是外地户口,贷款成数也可能降低。 所以,买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应拿着卖方 产权证复印件和自身收入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去详细咨询,做到心中有数之后再签约。 二手房如何贷款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
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和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2、申请人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4、所购商品房的产权明晰,符合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购买二手房如何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您已婚,请夫妻双方一起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
动物伤人事件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一旦被动物咬伤,诉诸法庭时,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证明责任如何分配呢?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被邻居家的藏獒给咬伤了,需要什么证据,赔偿的话都赔偿什么? 江苏淮海正大律师事务所崔胜春律师解答: 构成动物侵权要具备四个要件,受害人一般需要证明动物是否致自己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想免责,则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通常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举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
一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由于注册公司的门槛低了,现在注册公司很容易,由此带来的税收风险也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地区股权转让十分频繁,而且金额较大,有的转让金额达几十亿元以上。那么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如何转让,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如何转让,法律如何规定的? 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张国律师解答: 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的转让方式是: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
近日,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夜查酒驾直播时,放行自称“公安局人员”一事,引发网友质疑。后来警方通报称确实存在执法不严、不规范的问题,也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不过是否酒驾不能凭执法人员的目测来判断,这正是执法仪器、程序存在的道理。哪怕涉事车主真的没有酒驾,也因为其被直播出去的几句对话,坐实了执法徇私的情况。 最后,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是说让执法者慢慢学着在镜头下演戏、摆拍,而是要求无论是否在镜头下,执法的规范、严谨与不徇私都是确定无疑的存在,给民众以公正的预期。 免责声
近日,江西萍乡,两位老人闯红灯过马路,正常直行的摩托车紧急刹车避让时摔倒。监控显示,两位老人停留几秒后离开。 路人帮忙拨打120后,驾驶人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在本事故中,警方经过调查取证和会商,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超速,且未在最右侧车道,并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遇行人过人行横道未提前停车让行且操作不当,负事故主要责任,两位老人闯红灯承担次要责任,分别向死者家属赔偿10万元的死亡赔偿款。 这起交通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莫用生命“赶路”,行人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要仔细观察道路的车
房屋租赁合同在实践中较为常见,依据合同周期形式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固定期和不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依据用途不同,又可分为商用型和住宅型房屋租赁合同。但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如何产生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网友咨询: 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如何产生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叶永亮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方式: 一、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据

Powered by 365法律网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