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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离婚案件中,一方诉称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被婚内出轨方转移,要求依法保卫自己的合法财产。那么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认定,怎么防范? 网友咨询: 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认定,怎么防范?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李佳飞律师解答: 认定转移财产,需要从交易行为的目的和方式上判断,如果转移财产并不是为了日常经营或者日常生活为目的,且相关钱款并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中,或者转让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则可以认定为是转移财产的行为。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网友咨询: 我前段时间在一家大医院做的右乳肿物切除手术,良性,结果做完手术发现右手不好使了,就在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说治疗费用由医院负责,现在手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又发现,在原来做手术的位置上有一个肿物,我怀疑是手术落下了,因此现在就手和肿物的问题对医院进行索赔,但是医生说只能赔偿5000块,我觉得有点少,想请问各位,我应该怎么办? 浙江民宜律师事务所张丽蓉
设立公司的同时一般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那么,有限公司的董事如何产生,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网友咨询: 有限公司的董事如何产生,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妍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董事的产生方式只有三种。 一、选举。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选举产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产生方式有硬性规定,董事的产生方式并不是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另作规定的事项。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应由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一般有限责
在我国,无论是婚前协议还是其他任何法律文件的效力,都需要视其内容而定。简言之,婚前协议到底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关键看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那么婚前协议如何写,婚前协议如何签才有效? 网友咨询: 婚前协议如何写,婚前协议如何签才有效?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妍律师解答: 婚前协议: 1、婚前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婚前财产婚后归属情况; 3、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责任规定; 4、双方对于共同债权、债务的分担情况约定; 5、住房问题的约定;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3.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4.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
事假期间可不计发工资,具体执行单位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先是足额发放了工资,后又以事假可不计发工资为由向劳动者追索工资的,劳动者拒不退还的,单位无权继续要求劳动者退还。 【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各地政策有所差异,其他地区有关规定、理解、认识或司法实践中的有关做法,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遵照当地规定执行。 当前,疫情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亦在不断更新、完善中,如后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新的规定和有关立法、司法、行政
一、如何成立股份制公司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 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 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 公司章程; (4)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发起人首次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人身损害事故,有些是自己摔伤的,这些就属于一些意外伤害事故,那么如果在逛超市的时候不慎跌倒导致的伤残如何赔偿,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 网友咨询: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史文翠律师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
有限责任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关,有些事项需要股东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集主体违法、召开时间随意确定、临时增加审议事项,等等程序违法比比皆是。如不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形成的公司决议,有可能面临股东会决议被撤销的风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应如何召开股东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应如何召开股东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山西君比德律师事务所韩会军律师解答: 首先,应先确定股东会召集人和主持人: 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
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体现 1、无过错责任原则在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最主要体现在第七十六条中,该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很明显,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确立的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按照该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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