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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 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 生 部财 政 部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解决这类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诉讼。但此时当事人就要注意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到底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网友咨询: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黄素霞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那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污染危害 (一)污染环境 医疗垃圾对大气、地下水、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及时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否则将会面临处罚,那么,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未及时收集医疗废物,会如何处罚? 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未及时收集医疗废物,会如何处罚?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未及时收集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哪些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垃圾成分复杂,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垃圾主要包括: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那么,医疗废物的种类有哪些?有什么危害? 一、医疗废物的种类有哪些? 医疗垃圾成分复杂,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垃圾主要包括: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那么,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1、灭菌消毒法 灭菌消毒处理方法较多,可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灭菌消毒法主要是通过高温、高压、化学试剂、一定频率或波长的微波等技术,破坏微生物及病毒的生存环境,降低医疗垃圾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危害的程度。灭菌消毒法需针对不同的医疗垃圾选择不同的灭菌方法,其灭菌效果限制因素较多,
医疗废物应该妥善管理,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那么,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怎么办? 一、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怎么办?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患者生病后就可以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的时候,要尽医疗机构的相关责任,确保患者得到有效迅速的治疗。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大的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医务人员比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高的注意义务。 网友咨询: 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医疗注意义务包含一般注意义务与特殊注意义务两种,一般注意义务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而特殊注意义务则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
医疗损害的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二种的主要责任,损害后果是医疗过失部分行为造成的,第三种是次要责任,第四种是轻微的责任。网友咨询:医疗损害责任都有哪些?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雨昕律师解答:医疗损害的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第二种的主要责任,损害后果是医疗过失部分行为造成的,第三种是次要责任,第四种是轻微的责任。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中哪些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樊江培律师解答: 在三种特殊情形下,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对此有过错而据此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这三种特殊情形的,患者就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而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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