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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那么医疗责任事故有哪些具体情形,是什么? 网友咨询: 医疗责任事故有哪些具体情形,是什么?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薛书峰律师解答: 医疗责任事故有以下具体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3、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等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大的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医务人员比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高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具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那么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解答: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诉讼,并且需要进行鉴定。那么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有哪些流程? 网友咨询: 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有哪些流程?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医疗过错的鉴定流程如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法院组织质证; 4、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
发生了医疗纠纷,往往需要涉及到鉴定程序,去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过错的程度、参与度。那么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柯蓉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所需资料如下: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那么医疗责任事故有哪些具体情形,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医疗责任事故有哪些具体情形,法律怎么规定的? 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楚美娜律师解答: 医疗责任事故有以下具体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3、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
医疗事故的发生必定会给受害者带来损害,在受害者承受这些损害之后,应当向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去规定的。那么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怎么规定的? 天津云樯律师事务所侯红艳律师解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
医疗过错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技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现在发生医疗过错一般都会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调解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李权威律师解答: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会碰到一些不如意的问题。对于大家来说遇到医疗事故很不幸也会是非常难过的,而对于医疗过错,很多人都不清楚它的详细情况,那么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推定存在过错包括哪些情形? 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麻广军律师解答: 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
如今我国科技和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但在一些电视剧的情节中会出现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了患者的身体与心理受到损害。如果实际生活中不幸发生了这种意外的话,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际生活中,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实际生活中,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什么区别? 上海段和段(德阳)律师事务所李进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下列区别: 1.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 2.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申请重新医疗鉴定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患者张某因病在被告医院入院治疗,后死亡,其家属认为被告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由此引发医疗纠纷。诉前,原告自行委托A鉴定机构对本案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认定被告医院对患者的诊疗存在过错,申请重新医疗鉴定有哪些程序?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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