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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那么做保安没有合同怎么劳动仲裁,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弟弟在一家公司做保安,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问一下没有合同怎么劳动仲裁,如何维权?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陈光慧律师解答: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
家庭是每一个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然而生活中父母离婚的家庭屡见不鲜。那么离婚后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该怎么处理,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后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该怎么处理,怎么规定的?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瑾律师解答: 离婚后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异双方因探视孩子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不仅影响社会安定,更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那么探视权的基本概念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探视权的基本概念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北京颐合中鸿(南宁)律师事务所傅振原律师解答: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
依据我国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而处理的主要程序是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怎么上诉维权,交通事故上诉维权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怎么上诉维权,交通事故上诉维权怎么办理?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魏新律师解答: 首先,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纠纷判决的上诉期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一般在债务关系中,抵押物消灭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有些债权人可能会因抵押物灭失而消失抵押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就不能通过处置对抵押物来主张权利获得自己的债权。那么,抵押物灭失债权怎么实现,抵押物灭失后责任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以厂房抵押并已登记,后甲到期未还款,乙申请拍卖厂房,但该厂房产权却被法院撤销,导致银行债权不能实现,请问乙银行该怎么办?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本是人身关系中最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当情感走到尽头,双方选择离婚时,彼此之间的财产分割将是双方最为挂心的一点,有幸在离婚时分割妥当自是幸运,但如果离婚后因各种原因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后悔,那么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后应该怎么重新分割财产,怎么规定的?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
众所周知,新生婴儿出生之后,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给孩子落户口等,都是必走的流程,因为这关系到孩子以后上学、就业等问题。可是,就是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有特殊情况的发生。那么单亲家庭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单亲家庭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法律如何规定的? 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罗鹏程律师解答: 离婚时孩子还没上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准备好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有抚养权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这个问题我最有发言权。我开始以为只是一张医保卡,有次我有一笔巨款要往来,去农行去办卡,工作人员查了一下说我手里有卡没必要办,我纳闷了没有啊,工作人员又说社保卡有吗?我说那是村里发的我从未用过,我平时用的都是邮政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那张卡是万能卡,该怎样用还是怎样用,打款对方也不敢打款在这卡上,最后工作人员拍胸说放心用吧,绝对没事的,最后还是成功转帐。 我现在遇到这么一个问题:我母亲2014年领了新版社保卡,并在老家激活了银行账户,没有激活社保账户。2016年我老家行政区划调整,划到了另一个市,今
因“假离婚”产生纠纷的事情,一方轻信另一方“承诺”而大意签下协议并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后因此“被离婚”。那么离婚后怎么认定欺诈和胁迫行为,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离婚后怎么认定欺诈和胁迫行为,有哪些情形?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张浏律师解答: (1)以遭到殴打、受到威胁与恐吓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和保证书的,法院支持 (2)以发现子女为非亲生子女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的,法院支持 (3)以对方以暂时分开冷静一段时间再复婚而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后对方又拒绝复婚为由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
实话说真的没有意思了,学校里玩的好的平时都在联系,学校里就不玩的同学聚在一起也没啥话说,寒暄寒暄,参加过两次,再不去了。 社会变了,同学之间的感情还会那么纯真?还能找到儿时的感觉?失去的毕竟失去了,再找也是徒劳! 目的多于追忆,女同学尽量不要上当,一失足成千古恨,身边例子举不胜举。 真的是这么回事,怎么聚会也不能找回以前的感觉。原本不好的永远不近,不错永远不远。 挺扯的,36了不必要的应酬能推就推偶尔和车友小聚一下大家都差不多谈的来。 很简单的一个同学聚会,让很多人添加了很多龌龊的东西,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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