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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之间的合作,并不一定能够永久,一些合伙人在合作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理念跟其他的合伙人不同,或是跟其他的合伙人伤害了权益等等,于是就打算退股。那么,合伙人退股如何清算,关于合伙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我和两位大学同学合伙做加工行业。前期设备是我买的,技术是我出的,三方约定我占70%。他们出资1.5万两各15%。截止现在他两共投入现金9000元。(我是A,他两人是B,C,)公司一直没有注册。客户需要开票是B的社会关系多,他就找人去代开。现在干了半年多客户欠我们8万多。公司现在没有现金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那么,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判断,对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2014年1月份,我租了朋友小张的一间门脸房开杂货店,并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到了2014年8月份,因为生意不好,我把房子暂时转租给了同事小李,由小李按之前的合同约定直接向小张支付房租,小张收到房租后并没有什么表示。可是2015年6月份,小张以我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自然要走向决裂,双方协议离婚的,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如协商不成,则必然要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相关事宜,有哪些事情? 网友咨询: 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相关事宜,有哪些事情?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杨锁平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的办理是: 1、提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进行审查;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安排开庭审理; 4、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并且在职企业需为其劳动者购买一定的养老保险,给予劳动者规定的休息休假权。那么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网友咨询: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陈光慧律师解答: 劳动者的权利如下: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
交通事故被称为车祸,可以说每天这样的事故都在发生。而此时除了要对事故做出处理外,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事故中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那么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是如何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罚标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是如何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罚标准?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欣新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等。如果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呢,怎么索要? 网友咨询: 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呢,怎么索要? 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解答: 索要加班费,可以用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有加班的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
未成年人是不能够驾车的,但在国内不少未成年人会骑摩托、擅自开车等等,也会因此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那么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江苏天听律师事务所汪恩华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但这不等于说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理解机动车具有的高度危险性,事实上,由于机动车的普及化,一般而言,十五六岁以上的孩子都能意识到机动车的危险性,因此有承担交通事故
失业保险是对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而突然中断生活来源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不是“我交了失业保险费,就能享受失业保险金”,那么申领失业保险的资格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申领失业保险的资格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条件? 北京国镔律师事务所孙艳峰律师解答: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
一、债权人死亡后借贷如何处理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债权人死亡,债务应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权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主张还款的,需要提供借条、欠条等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条没写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讨债,没有借条如何要债? 网友咨询: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北京(隆安)杭州律师事务所耿小艳律师解答: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没有借条的可以借助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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