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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后,除了积极治疗,及时向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也是必不可少的,而熟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的话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那么工伤纠纷如何解决,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工伤纠纷如何解决,怎么维权? 江苏君中律师事务所邹效顺律师解答: 工伤纠纷的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解决。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签订离婚协议,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方式离婚,即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根据法院的判决离婚,即诉讼离婚。那么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该如何处理,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该如何处理,怎么解决? 广东泰诺律师事务所杜锦秀律师解答: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的情况,这首先要看,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了。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 如果双方只是在签订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还没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那协议书就还没生效,所以一方反悔了,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继续
公房承租权,就是公共房屋的出租,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那么,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如何处理,法律对公房承租权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我承租一处公产房,是离婚时法院判给我和孩子居住的。之后为了方便生活,我把几家共用的厕所改成厨房自家使用。因为种种原因我有段时间没在房子里居住。回来时发现,前夫的妹妹强住在变更用途的房间里不走了。听一位法官说因我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亲戚朋友找我们借车,这个时候我们往往很难拒绝,但是内心又很担心,那么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借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浙江飞呈律师事务所孙丹君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承担与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车主有过错的情形: (1)明知无驾证而借车。 (2)明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那么,小股东的知情权如何行使,股东知情权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中小股东知情权如何保护?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吴坤律师解答: 行使方式如下: 1.公司应当直接送交股东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公示、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3.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公司拒绝的必须在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那么口头遗嘱是如何订立的,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口头遗嘱是如何订立的,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广西桂港律师事务所吴伟光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的订立: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转让如何办理手续,小产权房到期后怎么办? 网友咨询:小产权房到期后怎么办? 山西晋恒律师事务所赵伟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不可以转让,因为我国的小产权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到期,国
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现,虽然有点耽误时间,但此时也是为城市的环保尽一份力。很多时候乘坐公交车都是比较安全的,但也不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那么急刹车乘客受伤如何定责任,司机急刹车致使乘客受伤谁负责? 网友咨询: 急刹车乘客受伤如何定责任,司机急刹车致使乘客受伤谁负责? 吉林哲讼律师事务所杨显丰律师解答: 急刹车乘客受伤可以要求开车的司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司机和乘客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如因急刹车导致乘客受损害的,应承担侵犯其
如果参加了养老保险的退休员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这些都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那么职工死亡抚恤金如何计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职工死亡抚恤金如何计算,怎么规定的?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那么,继承人如何分担债务清偿责任,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继承人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甘河亮律师解答: 几种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 (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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