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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合同,承揽合同的定义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网友咨询: 签承揽合同要约定质量保证金吗? 广东易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不是必须要约定质量保证金,如果承揽人和定作人协商约定质量保证金,那么就要在承揽合同中
期房交房时经常会出现房屋质量问题,那么,新买的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一起来看看吧! 一、新买的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1、协商维修 (1)通过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要注意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2、第三方维修 (1)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
承揽系为满足定作人个性化设计和需求,需要承揽人独特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等提供劳务交付工作成果。 网友咨询: 承揽合同工作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张萍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承揽人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通俗来讲,就是承揽人具有确保工作成果质量的责任,若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双方约定或国家、行业的质量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如何办?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周金龙律师解答: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
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关于房屋纠纷的问题时有发生,那么如果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该找谁来帮忙解决呢?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质量纠纷问题如何处理? 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刘玄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办法是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修缮或翻建;减少工程价款;赔偿损失。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一般是指两层及两层以下的住宅,这样的住宅无论是农民自己进行
质量保证金,也就是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指的是施工单位根据相关的建设单位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以后,需要从应付的建设工程中用于维修建筑工程而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实务中,发承包双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性质及其返还时间有时会发生争议。 网友咨询: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何时返还? 上海融厚律师事务所张正秋律师解答: 1.首先应当遵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尽可能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条款。 2.如果建设施工合同中并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的返还期
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林造发[2003]177号 国家林业局2003年10月8日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营造林生产管理,提高造林成效,确保营造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xx兵团林业局(简称“省级林业主管
买房是件大事,在房屋交付的时候一定要对房子进行验收,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话,业主可以不收房吗? 网友咨询: 房屋有质量瑕疵,业主是否可以拒绝收房?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李占勇律师解答: 房屋有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退房,拒绝收房。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
在房屋交易中,购房者在收到开发商交付的新房时会非常高兴,但要提醒大家的是,要及时检查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作为一个购房者,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呢?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海南鑫恒律师事务所姜伟律师解答: 根据《房屋买卖司法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主体结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1992年4月9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药炮制是祖国医药宝库的组成部分,是中药行业特有的传统制药技术。为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文化遗产,不断提高饮片质量,保证中医辨症施治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中药主管部门要关心和重视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把中药饮片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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